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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與規則


馬灣公園有限公司
挪亞方舟規則和章程

馬灣公園挪亞方舟﹝下稱「方舟」﹞竭力為遊客提供舒適、安全和愉快的旅遊體驗。為保障遊客的安全及為免受傷,請遵照所有張貼的告示及由方舟管理人員所發出的指示及要求。請保持言行端正,切勿進行任何不安全、非法或具攻擊性的活動。

1. 入場

  1. 進入方舟的遊客須出示入場門票。若同一天內再次進入方舟,則必須出示門票及手蓋印。
  2. 方舟管理處為確保安全及維持秩序,保留權利拒絕遊客進入方舟或使用任何遊玩設施。
  3. 如任何兒童沒有年滿15歲之遊客陪同,方舟管理處將會拒絕該兒童進入方舟。
  4. 為確保安全及維持秩序,方舟管理處可按需要限制進入方舟及使用設施的遊客人數。

2. 門票

門票不可轉讓、退換及退款。門票一經修改即告失效。 門票只供同一位遊客於有效期內使用,並不適用於須額外收費的特備節目。

3. 安全檢查

在方舟的入口處或任何有需要的地方,遊客之隨身物品均可能須要接受保安檢查。另方舟管理處有權拒絕遊客攜帶任何手提包、包裹或其他物品進入方舟。

4. 不可攜帶下列物品進入方舟:

  1. 危險物品。
  2. 食物、含酒精飲品、及罐裝或瓶裝飲品 (嬰兒食品除外)。
  3. 手推車或任何裝有車輪之運送用具 (嬰兒車和輪椅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滑板、滑行車、軸向冰鞋、裝有輪轆的鞋子、有輪冷藏箱、自行車和三輪搬運車等。
  4. 寵物﹙失明人士導向犬除外﹚。
  5. 任何攻擊性武器。
  6. 玻璃容器 (嬰兒食品和香水容器除外)。
  7. 摺疊椅。

5. 嚴禁在方舟內進行下列活動:

  1. 售賣或展示任何物品或服務作售賣用途。
  2. 派發或張貼任何未經方舟管理處書面許可之印刷品或宣傳單。
  3. 刻字或塗鴉。
  4. 未經許可之活動、遊行或演說,及其他未經許可之公眾集會。
  5. 展示任何旗幟、橫額或其他標語。
  6. 任何妨礙方舟或其設施運作的活動。
  7. 故意或因疏忽而投擲或發射任何投射物;或以任何槍、氣槍、弓箭、彈叉或其他器件進行射擊。
  8. 放風箏、模型飛機或其他器件。
  9. 未經許可之任何籌款活動﹙包括屬慈善性質之活動﹚。
  10. 賭博。
  11. 任何非法活動、不道德或不恰當之行為。

6. 公眾行為

  1. 任何人未經方舟管理處許可,不得在非開放時間內進入或逗留在方舟內。
  2. 不得在方舟内隨處棄置物件、紙張或廢物。
  3. 不得在方舟內隨處吐痰。
  4. 未經方舟管理處許可,不得進入方舟內指定的禁區範圍。
  5. 未經方舟管理處許可,不得移走或干擾方舟內任何設備、器械、裝置或設施。

7. 攝影、錄影或錄音

  1. 任何在公園内進行之傳媒採訪活動,須預約安排。
  2. 未經方舟管理處許可,嚴禁攝影、錄影或以任何形式記錄作商業用途的廣播或傳送。
  3. 未經方舟管理處許可,嚴禁在室內設施及現場表演時進行攝影、錄影或以任何形式記錄。
  4. 方舟管理人員可能在方舟範圍內拍攝、攝影、錄影、錄下或複製任何進入方舟人士之影像及/或聲音。方舟管理處有權將此等影像及/或聲音用於任何用途而毋須向該等人士繳付任何費用。

8. 排隊

若使用遊玩設施的人數眾多,遊客請依照方舟管理人員的指示排隊。方舟管理人員有權拒絕不守秩序或插隊的遊客進入方舟設施。排隊期間嚴禁飲食,並請耐心等候,避免推撞。

9. 保護動物雕塑、草園、花槽和植物

任何人不得在方舟下述各處步行、奔跑、站立、坐下或躺臥在 -

  1. 動物雕塑或任何展覽藝術品。
  2. 有告示展示為不准踐踏的草地,草皮或其他地方。
  3. 任何花槽,灌木或植物範圍;或正在整理作為花槽或供栽種植物的地點。
  4. 嚴禁移去、切除或改動任何泥土、草皮或植物。
  5. 不准採摘或損壞任何樹木、灌木或植物的幼芽、花朵或葉子。

10. 保護人工湖和池塘

  1. 請勿在方舟內的湖、池塘、小河或水景沐浴、嬉水或洗滌。
  2. 請勿污染水質。

11. 車輛

未經許可人士,其汽車、貨車、兩輪車或三輪車等均不得駛入或帶進方舟。

12. 吸煙

方舟範圍內嚴禁吸煙。

13. 適當衣著

為自己舒適和他人著想,衣著請保持合宜。衣履不整者,例如穿著展示冒犯訊息或語言、衣著過分暴露﹙如比堅尼﹚等,方舟管理處有權拒絕有關遊客進入方舟。

14. 使用長凳

請勿在長凳上躺臥或腳踏在長凳上。

15. 方舟列作特定用途的範圍

方舟內部分地區被劃作特定用途,並會在當眼處張貼告示。唯進行活動時亦必須遵守有關設施之使用守則,以及不會對其他遊客構成損害、危險或不便。方舟管理處有權指定個別展區或設施作特定用途。

16. 特定設施守則

遊客應仔細閱讀並遵守清楚張貼於方舟內各項特定設施入口處之守則。

17. 方舟設施暫停使用

若任何設施因不適合使用,並已張貼有關告示,在未經許可下切勿使用。

18. 方舟關閉

為保證遊客安全、及因保安和秩序需要,當人流過多、惡劣天氣或特別事故,方舟管理處有權在沒有預先通知及退款或賠償下,臨時更改方舟及其設施的開放時間,關閉方舟或個別展區;方舟管理處亦有權限制人數進入方舟,以及/或暫停或取消任何設施內進行之節目。

19. 建築物的豎設及露營

任何人不准在方舟內 -

  1. 豎立支柱、路軌、籬芭、杆、帳篷、攤位、支架、建築物或其他構建物。
  2. 未經方舟管理處許可下進行露營活動。

20. 妨礙遊客或保安員

任何人不准在方舟內 -

  1. 妨礙或滋擾任何其他正在恰當地使用方舟設施之人士。
  2. 妨礙或干擾正在執行職責的方舟管理人員或其他公職人員,或任何由方舟管理人員或公職人員授權在方舟範圍內執勤之人士。

21. 音樂和唱歌

任何人在未經許可下,不可在方舟內歌唱、演奏或使用任何音響器材,包括留聲機、收音機等。

22. 違反規則

若遊客不遵守方舟的規則和章程或進行危險或非法行為,為保障其他遊客的安全及維持保安秩序,方舟管理處有權拒絕有關人士入場,或要求該等人士離開,而有關人士將不會獲得退款或任何賠償。

23. 破壞設施

任何破壞方舟設施或器材的人士,須按市價作出相關賠償。

24. 個人財物損失或損壞

方舟管理處毋須為遊客之財物損壞或損失負責,不論此等損壞或損失是否因我們的疏忽或其他原因所致。遊客請小心看管自己財物,如方舟內發現任何失物將交由方舟管理處作適當處理。

25. 兒童監管

遊客須全時間照顧及監管同行之兒童以確保其安全。

26. 個人意外或損傷

遊客須承擔因使用方舟各項設施所引起的一切風險。

27. 解釋

上述規則和章程除非文內另有所指,否則「保安員」、「方舟管理人員」及「方舟管理處」泛指由馬灣公園有限公司所任命的工作人員。

28. 通告

  1. 以上規則依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2. 在有衝突或不一致之情況下,本規則和章程以英語版本作準。
  3. 馬灣公園有限公司保留修訂上述規則和章程之權利,無須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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